2016年三明市三元区招聘教师50人方案
2016年三明市三元区公开招聘教师50人,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三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三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教育教学需要,现将三元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岗位、学科
三元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三元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7.三明市(含十二县(市、区)在岗在编的公办学校教师均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加分规定
1.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有关加分的原件材料请于5月30日前送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笔试,于5月23日8:00-5月30日17:30(不含双休日)到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参加面试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笔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4月17日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具体见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考试通知,成绩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占总分40%。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
入围面试的竞聘人员于5月23日8:00-5月30日17:30(不含双休日)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无法提供的,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待进入体检前提供)。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4.面试
面试占总分60%,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加权计算。
(2)应聘岗位如有免笔试人员同时竞聘时,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3)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6.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学科按拟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教师资格现行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人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顺序从后一名递补。
7.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应聘者要及时提交毕业生个人档案,区有关部门查阅档案、区级有关单位进行协审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及综治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8.聘用
体检合格,分学科确定拟聘用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批准聘用者,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视个人表现续聘,享受本区教师同等待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签定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要求
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监察室电话:7991713
联系方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三元区政府)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7991700 邮编:365001
三元区委编办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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