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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平市建阳区选调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通知

Tag: 建阳区选调农村小学幼儿教师 2016-03-1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南平市建阳区公开选调31名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关于2016年南平市建阳区公开选调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的通知公布如下。
  关于2016年南平市建阳区公开选调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经研究决定,从农村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31名教师到城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
  3、城区小学选调教师须在本区农村小学任教6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前参加工作);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在本市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2年及以上(即2014年9月前参加工作);
  4、小学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之间不能跨报(以2014年岗位设置后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准);
  6、具有信息技术转岗培训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为信息技术的可报考信息技术岗位;
  7、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8、近五年教师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和正在立案审查的教师,均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6年3月18日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委托考试平台报名并缴费(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人事股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4月11日(系统开放)-16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2、考试。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专业类别,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4月17日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个人网络报考平台查询。
  3、成绩公布。5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报考者可登陆网络报考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4、拟选调人员确定。各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
  5、材料复审。拟选调人员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为本次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安排回原单位工作,合格者服从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办理的相关调动手续,按需求学校现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给予聘任。
  五、加强选调工作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局纪委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9-5816926。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建阳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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