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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方案

Tag: 福建农林大学招聘 2016-02-2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87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6月30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方案公布如下。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方案
  福建农林大学是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在培养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效益的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3.应聘者的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除岗位另行规定外,应聘者的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水平应达到CET-6≥425,或符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学经历;英语专业毕业生TEM8成绩应达到合格及以上。
  4.年龄要求:博士后应聘者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应聘者3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如果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A类毕业生认定条件的,博士后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者应符合福建省人社厅规定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条件,即为海外或福建省外院校、科研院所出站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或博士毕业后,尚未在福建省内就业的),且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2016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专业要求。
  6.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博士后出站人员。
  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附加信息、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应聘者须于报名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届博士可暂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④研究生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
  ⑤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聘用
  1.聘用手续。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福建省人社厅规定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4.8万元的生活津贴(分5年到位)以及7万元(分5年到位)的住房补助等待遇。
  (3)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A类、B类毕业生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以下待遇:农林生物类(A类毕业生16万、B类毕业生9.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社会科学类(A类毕业生16或30万、B类毕业生7.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工科类(A类毕业生19或30万、B类毕业生9.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其中,A类毕业生还可享受副高级职务(专技七级)工资福利待遇三年。
  (4)学院自行配套的其他福利待遇。
  (5)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胡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86399250
  E-mail:rsk07@126.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接收A类、B类毕业生认定条件及待遇
招聘岗位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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