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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启事

Tag: 福建省人民法院招聘 2016-01-0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1名,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30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启事公布如下。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现招聘一名合同制话务员。
  一、岗位要求:
  1: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2:大专学历,普通话标准(退伍军人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残疾,限女性。
  二、工作地点、时间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三班倒”工作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请有意者自行下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报名表》进行填报,并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的复印件,邮寄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技术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邮编:350003;截止日期:2016年1月30日。
  2、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处组织进行面试。
  3、聘用
  聘用人员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电话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报到。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聘用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试用期内无法提供无犯罪证明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对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的,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第二年续签的,适当递增工资。
  3、聘用期间不提供住宿。
  本启事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87087158
  附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话务员报名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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