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理工学校招聘语文教师简章
福建理工学校2015年招聘语文教师简章
我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福建省首批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校。为满足学校语文教学及素质拓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力量,现诚聘语文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㈠岗位:语文教师。
㈡人数:1人。
㈢聘任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3、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教师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年龄30周岁以下;
5、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中等及以上学校语文教学工作经验;
6、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文应用专业毕业;
二、 用工性质
校内聘用(非在编)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含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等信息)发送至邮箱442586997@qq.com,材料不全者逾期视为放弃。
届时符合条件者请于7月26日上午8:30到校参加考核,集中地点: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邮编:350002
电话:83741227(0591)
联系人:林老师、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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