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社局:批准录用颜孙浩等14位同志为公务员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录用颜孙浩等14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
泉人社录〔2015〕6号
泉人社录〔2015〕6号
南安市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颜孙浩等十三人为公务员的请示》(南人〔2015〕33号)和《关于录用赵志鹏为公务员的请示》(南人〔2015〕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4〕15号)以及《关于下达全省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录用计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颜孙浩等14位同志为南安市公安局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公安局:颜孙浩 王子龙 洪慰虹 刘志聪
谢勇达 王伟雄 王鸿捷 吴臻怀
曾 毅 李丁鹏 吴东钦 杜 旭
林文家 赵志鹏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
2015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