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摘要: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5月11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5、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以及其他详见《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以及福建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9日至5月11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以现场或快递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招聘报名”字样) 。
3、报名材料
(1)《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15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3)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水利厅人教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4、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水利厅人教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笔试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8层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35864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水利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35804。
附件1:2015年度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是根据福建省水利事业改革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水利厅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单位。因工作需要,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5、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以及其他详见《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以及福建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9日至5月11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以现场或快递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招聘报名”字样) 。
3、报名材料
(1)《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15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3)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水利厅人教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4、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水利厅人教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笔试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8层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35864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水利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35804。
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2015年4月27日
附件:2015年4月27日
附件1:2015年度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福建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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