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务员局:同意录用林慧同志为公务员通知
关于同意录用林慧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林慧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明人社〔2015〕34号),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林慧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算起。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5年4月
201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