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社会科学院招聘方案(一)
摘要:2015年福建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9名,报名时间至4月30日结束。考核以面试、考察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各项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rs.gov.cn)、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fass.net.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福建社会科学院(http://fass.net.cn)下载《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及个人简历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fjskyrsc@126.com)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可采取考核方式聘用。考核以面试、考察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择优录取。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省社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
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我院按引进人才协议提供科研启动费5—15万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18号
邮 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73160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731619。
2015年福建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我院科研和学科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9名,具体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各项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需求 人数 |
条件要求 | |
学历学位 | 专 业 | |||
1 | 现代台湾研究所 | 2 | 博士研究生 | 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
2 | 亚太经济研究所 | 1 | 博士研究生 | 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金融,世界经济 |
3 | 华侨华人研究所 | 1 | 博士研究生 | 东南亚史、海外华人华侨史、社会学,人口学 |
4 | 历史研究所 | 2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史,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海洋史学 |
5 | 法学研究所 | 2 | 博士研究生 | 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学,经济法 |
6 | 哲学研究所 | 1 | 博士研究生 |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 |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rs.gov.cn)、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fass.net.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福建社会科学院(http://fass.net.cn)下载《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及个人简历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fjskyrsc@126.com)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可采取考核方式聘用。考核以面试、考察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择优录取。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省社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
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我院按引进人才协议提供科研启动费5—15万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18号
邮 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73160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731619。
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
附件: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2015年4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