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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通知

Tag: 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遴选 2015-02-26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二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闽委办发〔2013〕3号)、《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闽委人才〔2013〕3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二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福建省第二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全省计划遴选20名左右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
  申报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省内领先地位,能够把握我省、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采用新思维、新概念和新方法,引领重大理论创新与关键领域攻关,对基础学科、基础研究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三)近5年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重大科研成果(以上均排名前三)。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织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五)中管、省管干部,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不参加申报;已申报“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其他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三、支持措施
  入选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的人员,由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称号,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汇总。
  (二)请于3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电子材料发送至rcb@xmu.edu.cn。
  联系人:郭异冰、叶丛葵;联系电话:0592-2185685。
  附件1: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2: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暂行办法.docx
  人事处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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