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方案(二)
摘要: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8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26日。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药学部药师1-46、1-4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2014、2015届毕业生。非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非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1月12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非2015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4、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受方案中限定的毕业届别的限制(2010年及以后参加规培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以规培结业综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准)。
5、应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6、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本科阶段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院本部
2、闽南分院
(注:博士学位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应聘者可参阅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fyyy.com)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fyyy.com)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网上填写应聘报名表格信息(http://www.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相应招聘方案)并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网上填写完打印,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相应学历的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送达(或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不接收电子邮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资格复审将在笔试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五、考试
1、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药学部药师1-46、1-4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进入药学部药师岗位(1-46、1-47)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药学部药师岗位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0楼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981022,8798102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附属第一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于1937年,现为我省最大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人才高度密集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2005年医院成建制接收了福建炼化公司职工医院,成立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闽南分院;2011年通过公立医院资源整合,成建制接收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成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皮肤病性病分院。2012年成立福建省台胞医疗服务中心。2014年成立福建省首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福建医大附一护养中心。医院现核定床位2800张,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医疗、教学、科研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发展需要,现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5名,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2014、2015届毕业生。非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非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1月12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非2015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4、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受方案中限定的毕业届别的限制(2010年及以后参加规培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以规培结业综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准)。
5、应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6、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本科阶段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院本部
招聘岗位 |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呼吸内科医师 | 1-01 | 1 | 临床医学(呼吸内科方向)、内科学(呼吸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消化内科医师 | 1-02 | 1 |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临床医学(消化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消化内科内镜中心医师 | 1-03 | 1 |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消化内镜方向)、临床医学(消化内科方向、消化内镜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血液、风湿内科 医师 | 1-04 | 1 | 内科学(风湿病学方向)、临床医学(风湿病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5 | 1 | 内科学(血液病学方向)、临床医学(血液病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内分泌科医师 | 1-06 | 1 | 内科学(内分泌方向)、临床医学(内分泌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心内科医师 | 1-07 | 2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肾内科医师 | 1-08 | 1 | 内科学(肾脏病学方向)、临床医学(肾脏病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儿科、新生儿科 医师 | 1-09 | 3 | 儿科学、内科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皮肤科医师 | 1-10 | 2 | 皮肤病与性病学、皮肤病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干部病房医师 | 1-11 | 1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肝病中心肝内科医师 | 1-12 | 1 | 内科学(消化病系方向)、临床医学(消化病系方向)、感染病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肝胆胰外科医师 | 1-13 | 1 | 外科学(肝胆外科方向)、临床医学(肝胆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血管外科医师 | 1-14 | 2 | 外科学(血管外科方向)、临床医学(血管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甲状腺乳腺外科 医师 | 1-15 | 1 | 外科学(甲状腺、乳腺方向)、临床医学(甲状腺、乳腺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整形外科医师 | 1-16 | 1 | 外科学(整形外科方向)、临床医学(整形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小儿外科医师 | 1-17 | 1 | 外科学(小儿外科方向)、临床医学(小儿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泌尿外科医师 | 1-18 | 1 |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临床医学(泌尿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创伤骨科医师 | 1-19 | 1 | 外科学(骨科方向)、临床医学(骨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脊柱外科医师 | 1-20 | 1 | 外科学(脊柱外科方向)、临床医学(脊柱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神经外科 | 1-21 | 2 | 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临床医学(神经外科方向)、肿瘤学(神经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眼科医师 | 1-22 | 2 | 眼科学、临床医学(眼科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科医师 | 1-23 | 1 | 临床医学(妇科学方向)、外科学(妇科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口腔科医师 | 1-24 | 1 |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修复学方向)、临床医学(口腔修复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25 | 2 |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1-26 | 2 | 重症医学、麻醉学、内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重症医学方向、麻醉学方向、内科学方向、外科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放疗科物理师 | 1-27 | 1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化疗科一区 | 1-28 | 1 | 肿瘤学(内科方向)、临床医学(肿瘤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化疗科二区 | 1-29 | 2 | 肿瘤学(内科方向)、临床医学(肿瘤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康复科医师 | 1-30 | 1 |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方向)、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康复科治疗师 | 1-31 | 3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康复科高压氧室医师 | 1-32 | 1 |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急诊科医师 | 1-33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内科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34 | 1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外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医师 | 1-35 | 1 | 妇产科学、生殖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辅助生殖医学中心技师 | 1-36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男科医师 | 1-37 | 1 |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男科方向)、临床医学(泌尿外科方向、男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麻醉科医师 | 1-38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影像科医师 | 1-39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方向)、医学影像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影像科技师 | 1-40 | 3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超声影像科医师 | 1-41 | 4 | 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核医学科医师 | 1-42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介入科医师 | 1-43 | 1 | 内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病理科医师 | 1-44 | 2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病理科技师 | 1-45 | 1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药学部药师 | 1-46 | 1 | 临床药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药理学(临床药学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47 | 4 | 药学、临床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检验科技师 | 1-48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49 | 3 |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
闽南分院 | 内科医师 | 2-01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外科医师 | 2-02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妇产科 医师 |
2-03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麻醉科 医师 |
2-04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急诊内科 医师 |
2-05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急诊外科 医师 |
2-06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影像科(B超)医师 | 2-07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放射科 医师 |
2-08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fyyy.com)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网上填写应聘报名表格信息(http://www.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相应招聘方案)并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网上填写完打印,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相应学历的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送达(或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不接收电子邮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资格复审将在笔试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五、考试
1、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药学部药师1-46、1-4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进入药学部药师岗位(1-46、1-47)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药学部药师岗位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0楼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981022,8798102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附属第一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应聘报名网址:http://61.154.9.208:8081/Default.aspx(请点击进入)2015年1月1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