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大学辅导员招聘启事
摘要:厦门大学2015年度招聘20名辅导员,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10日。笔试名单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及人员招聘系统通知。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辅导员岗位20个。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和硕士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2.应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须于 2014年8月~2015年7月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我校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于2011年8月—2013年7月之间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3.理工科专业为主,文科主要招收经济、管理、法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4.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或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6.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6.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学业成绩优良,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计划学生不受此限制)。
三、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实行人事关系代理;
2.按规定参加医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岗位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人员招聘系统”,网址为http://zp.xmu.edu.cn,注册并登录后选择“学生工作部(处)-2015年度辅导员招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同时填写厦门大学2015年辅导员应聘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scsz@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2015年辅导员”字样)。请务必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10日。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岗位聘用要求和招聘基本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名单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及人员招聘系统通知,请应聘者关注人事处网站并登陆“招聘系统”进行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
心理测试于笔试后进行。
4.面试
面试将于笔试完成后进行,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阶段学校将复核面试人员的身份及各类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将通知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则确定为我校聘用人选。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结果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勿来电或来访咨询。
2.我校2015年第一批其他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招聘岗位、2015年党政人员招聘岗位和2015年辅导员招聘岗位三者中,申请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
3.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情况。
4.报名参与应聘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5.根据学校党政管理队伍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党政管理人员需服从学校关于党政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轮岗安排。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学生处教育科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9、0592-2188231
传真:0592-2183984
邮箱:zhaopin@xmu.edu.cn、xscsz@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2015年辅导员应聘表.doc
厦门大学2015年度辅导员招聘启事
厦门大学由着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招聘辅导员。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辅导员岗位20个。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和硕士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2.应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须于 2014年8月~2015年7月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我校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于2011年8月—2013年7月之间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3.理工科专业为主,文科主要招收经济、管理、法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4.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或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6.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6.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学业成绩优良,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计划学生不受此限制)。
三、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实行人事关系代理;
2.按规定参加医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岗位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人员招聘系统”,网址为http://zp.xmu.edu.cn,注册并登录后选择“学生工作部(处)-2015年度辅导员招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同时填写厦门大学2015年辅导员应聘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scsz@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2015年辅导员”字样)。请务必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10日。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岗位聘用要求和招聘基本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名单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及人员招聘系统通知,请应聘者关注人事处网站并登陆“招聘系统”进行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
心理测试于笔试后进行。
4.面试
面试将于笔试完成后进行,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阶段学校将复核面试人员的身份及各类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将通知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则确定为我校聘用人选。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结果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勿来电或来访咨询。
2.我校2015年第一批其他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招聘岗位、2015年党政人员招聘岗位和2015年辅导员招聘岗位三者中,申请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
3.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情况。
4.报名参与应聘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5.根据学校党政管理队伍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党政管理人员需服从学校关于党政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轮岗安排。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学生处教育科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9、0592-2188231
传真:0592-2183984
邮箱:zhaopin@xmu.edu.cn、xscsz@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2015年辅导员应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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