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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永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通告

Tag: 永安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07-30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4年永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8名,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8日。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会在面试前5天上网公布。
  --原文如下--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安市定于2014年8月23日举行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ww.fjgwy.org)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19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4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8月1日至1996年8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信息表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2014年永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8日;
  (三)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永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以在2014年8月1日后登陆永安市人事考试网(
http://ya.smrsks.com)查询。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1日8:00至2014年8月8日18:00,登录永安市人事考试网(
http://ya.smrsks.com)的“报名导航”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永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日8:00起至8月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永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2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1日上午8:00至8月10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18日-8月22日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不受此规定限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报经三明市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加分事宜: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待就业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按规定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永安市公务员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永安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永安人事人才网(
http://www.yarsrc.gov.cn)及永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ya.smrsks.com)查询。
  6、笔试合格线:由永安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工作有关要求:
  1、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面试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个别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它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会在面试前5天上网公布,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及时注意登陆永安人事人才网(
http://www.yarsrc.gov.cn)及永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ya.smrsks.com)上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核。面试前永安市公务员局将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②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专业按面试成绩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永安市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四)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永安市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部门核准聘用前的复核为准。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招聘该岗位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永安市公务员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永安市公务员局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永安人事人才网(
http://www.yarsrc.gov.cn)及永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ya.smrsks.com)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八)新聘人员应在永安市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除个别有特殊要求外的招聘岗位。
  (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四)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六)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七)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八)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九)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务员局提供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十)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缴费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永安市公务员调配科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十一)在职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需在录用手续办理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交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永安市公务员局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5、永安人事人才网(
http://www.yarsrc.gov.cn)及永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ya.smrsks.com)是永安市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永安市公务员局调配录用科:0598-3804783。
  监督举报电话:永安市监察局:0598-3804907
  附:2014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4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 单位代码 招聘单位 经费方式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 岗位资格条件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及类别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 招聘对象 招考范围 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不限
永安市人民政府 1301 福建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财政核拨 01 管理人员 1 50:50 35 环境生态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环境工程工程师职称
永安市公安局 1302 永安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会计与审计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永安市农业局 1303 永安市安砂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水产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1304 永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01 工勤人员 1 50:50 35 不限   高中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2014年度永安市三级(含三级)以上转业士官 永安市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305 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01 专业技术 1 高级职称免笔试 45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土建类高级职称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1306 永安市小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植物生产类、农业技术与管理、农业推广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设区市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1307 永安市小陶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财政金融类、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设区市  
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 1308 永安市西洋镇水利工作站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设区市  
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 1309 永安市槐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农业工程类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1310 永安市安砂镇水利工作站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会计与审计类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永安市卫生局 1311 永安市立医院 财政拨补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1 永安市立医院 财政拨补 02 专技人员 1 紧缺专业免笔试 35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2 永安市疾控中心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3 永安市第六医院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根据明政办〔2014〕40号文免笔试 35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3 永安市第六医院 财政核拨 02 专技人员 1 根据明政办〔2014〕40号文免笔试 35 中西医结合临床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4 永安市小陶卫生院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2 紧缺专业免笔试 35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4 永安市小陶卫生院 财政核拨 02 专技人员 1 50:50 35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永安市卫生局 1315 永安市洪田卫生院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永安市卫生局 1316 永安市槐南卫生院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50:50 35 医学检验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7 永安市罗坊卫生院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紧缺专业免笔试 35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8 永安市安砂卫生院 财政核拨 01 专技人员 1 紧缺专业免笔试 35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不限  
永安市卫生局 1318 永安市安砂卫生院 财政核拨 02 专技人员 1 50:50 35 预防医学、妇幼卫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教育局 1319 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 财政核拨 01 专业教师 1 紧缺专业免笔试 30 车辆工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不限  
永安市教育局 1319 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 财政核拨 02 专业教师 2 50:50 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教育局 1319 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 财政核拨 03 专业教师 1 50:50 30 体育教育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永安市教育局 1319 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 财政核拨 04 专业教师 1 50:50 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通告由永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永安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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