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公务员局: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摘要:延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预防医学专业人员3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8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在延平区卫生局人事股(电话:8873369)。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延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专业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医科院校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非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8日后出生)。
4、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延平区卫生局人事股。(电话:8873369)
3、报名要求: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延平区公务员局、延平区卫生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面试
1、由延平区公务员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问题。
2、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延平区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上班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政策咨询
延平区公务员局调配股,联系电话:0599-6161220 联系人:陈女士。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延平区公务员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延平区公务员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函》(南人函〔2014〕102号)和《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延平区公务员局计划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3名(事业编制)。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延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专业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医科院校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非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8日后出生)。
4、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延平区卫生局人事股。(电话:8873369)
3、报名要求: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延平区公务员局、延平区卫生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面试
1、由延平区公务员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问题。
2、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延平区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上班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政策咨询
延平区公务员局调配股,联系电话:0599-6161220 联系人:陈女士。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延平区公务员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