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福州 泉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漳州 厦门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公务员招考 >> 公告简章

2013年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Tag: 漳州市遴选公务员 2013-10-3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文字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
  01职位: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4名;
  02职位: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字工作人员2名;
  03职位:漳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考01职位必须具备:
  1.已登记的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
  2.第一学历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有二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从事文字综合工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字综合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报考02职位必须具备:
  1.已登记的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二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从事文字综合工作或发展改革系统综合规划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宏观经济分析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报考03职位必须具备:
  1.已登记的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二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有从事法制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
  5.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遴选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在漳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3.报名地点:
  (1)职位01和职位0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十月楼附属楼201室)。
  (2)职位02:漳州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18号楼)
  4.有关要求:本人到市政府办人事监察科或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填写《报名表》(在漳州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并提供同底版的电子照片)。报考考生还需提供起草过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发表的文章。
  5.符合条件报考者与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遴选人数1名的取消该职位遴选;遴选人数2名(含2名)以上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遴选人数。
  6.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经市政府办等单位遴选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
  为了解报名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基础等情况,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规定的地点、时限内完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为了解报名人员的精神风貌、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遴选计划数的3倍,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达不到1∶3按实际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遴选计划数与进入面试出现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若体检合格人数低于应选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逐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核。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选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对象。拟调入对象经上岗试用三个月,根据德才表现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正式选用。
  2.拟调入对象分别在漳州市人事考试网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7天。
  3.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选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入等手续。
  经研究,如无合适遴选对象的,该职位可空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漳州市政府办、漳州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政府办0596-2063373,市发展改革委0596-2027130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