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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地铁公安人民警察专项招考体检公告

Tag: 地铁公安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3-10-3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现定于2013年11月5、6日组织报考2013年度福州地铁公安人民警察专项招考各职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照报考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考生(见附件1),请考生确认自己是否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安排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各职位时间安排分别于2013年11月5、6日上午7时准时到福州市公安局大门口集中(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请考生切勿迟到。
  2013年11月5日上午7时集中考生职位:01、02、03、04、05、06、07、08、09、10、12、13、19、20。
  2013年11月6日上午7时集中考生职位:11、14、15、16、17、18、21、22、23、24、25、26。
  集中地点:福州市公安局大门口(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四、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阅读)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网,请考生上网查阅。
  2、其中16、17、18均为特警职位,按照规定需检查乙肝项目。
  提别提示:按照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考生参加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晚餐以后不要进食),以便抽血检查。女考生体检前需多喝水,以便B超检查
  4、考生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体检费不超过400元(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多准备现金,部分考生需要当场复检。
  5、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考生,如系在职报考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参加体检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考生隐瞒本人在职真实情况,将取消报考资格。
  6、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考生需下载《福州市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在参加体检时上交,请正反面打印。
  7、考生禁止携带手提袋、皮包、背包等各类装具。禁止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场所。
  8、迟到或逾期不参加体检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附件1:2013年度地铁公安人民警察专项招考体检名单
  附件2:福州市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考生情况登记表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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