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录二十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准录用郑培娥等二十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
南安市公务员局:你局《关于录用郑培娥等二十人为公务员的请示》(南人〔2013〕14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3〕30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郑培娥等二十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经济贸易局: 郑培娥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荣荣 杨云青
南安市卫生局: 陈连升
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陈洋
南安市统计局: 赵颖嵘
南安市乡镇人民政府: 陈移南 谢海军 许英杰 颜永祥
刘晓榕 陈凯琳
南安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林小玲 陈永添 黄小敏
陈梅娜 王铖龙 杨雅雯
南安市农业与海洋局: 洪珊红 尹君
泉州市公务员局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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