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速录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6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岗位描述:主要担任庭审记录工作、协助办理有关审判辅助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从事速录工作的专业技能;
3.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录取),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基本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904办公室)。
3.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不收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基本技能测试
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基本技能测试,测试要求如下:
听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听打材料,按听打完成情况打分,最高分为100分。
基本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公布:基本技能测试结束一周后,成绩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面试
根据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人员(不超过3:1比例)。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由法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按法院同类人员现有渠道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1.基本工资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工资标准为1600元-1700元。聘用后,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参照在编职工享有法定节假日等。
3.食宿问题本人自行解决。
五、其他
1.《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报名表》,请登录南平法院网下载,
网址:http://www.npfy.gov.cn/。
2.凡是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咨询电话:0599-8631325,吴先生。
6.监督电话:0599-8625698。
附件下载: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报名表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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