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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漳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方案

Tag: 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3-07-23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漳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其中漳州市公安文职人员60名,龙海市事业单位56名,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25名),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为本市报考者;面向范围为本省或县(市、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13年漳州市内高校市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视同“漳州生源或漳州户籍”;2013年9月30日前在面向范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须是我市机关、参公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备两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1年和2012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称职)以上。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1日上午8:00至8月8日下午18:0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 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8月8日下午18: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本次考试报名不进行初审,进入面试或体检阶段时,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应通过建设银行于8月10日上午12: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漳州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报考者请于8月17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18:00之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6、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三、考试
  市直事业单位遴选、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漳州市公安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龙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只笔试。考试由招聘(遴选)主管部门各自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职位条件中专业设置为医疗卫生专业的,笔试内容医(技、药)专业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助产专业为《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下午14:30—16:30;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含遴选)6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龙海市、漳州开发区事业单位50分以上为合格。
  2、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 [2007]7号执行,2011年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按闽委组综[2012]38号执行。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加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请考生于8月30日前将加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招聘主管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市直事业单位遴选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医(技、药)专业面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护理、助产专业面试采用护理技能考核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4、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面试对象须提供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的面试时间前2天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由用人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成绩计算和体检
  1、市直事业单位遴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龙海市事业单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漳州市公安文职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办法参照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5、在职报考者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七、其他
  1、龙海市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龙海市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招聘。
  2、龙海市户籍(生源)不含角美镇辖区户籍(生源),龙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聘用人员必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不予续聘。
  4、本方案由漳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5、考试成绩、加分、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人事人才网、漳州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或有关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6、咨询电话: 漳州市公务员局调配科,0596-2024429
  监督电话:2025728
  附件下载:1、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龙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3、漳州开发区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4、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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