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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南安市公务员体检通知

Tag: 泉州南安市公务员体检 2013-07-03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安市2013年公务员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通知
  2013年公务员体检时间拟定于2013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进行,请入闱体检的考生(不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于2013年7月5日上午7:30空腹到南安市体育馆门口集中,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一、考生体检须知
  1.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2.通讯工具必须在体检前交由带队人员管理;
  3.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队;
  4. 录用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5.根据上级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提出放弃的,记入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详情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关于福建省考录公务员诚信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根据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报考;
  6.参加体检的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晚九时后请勿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约需人民币600元);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彩色2寸彩照2张、签字笔,属应届毕业生的体检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再次进行资格确认;
  3.阅读本通知后,请于7月3日上午10:00前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体检通知,会准时参加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
nagwy@163.com
  4.拟参加体检人员应查清本人档案现寄存地,以便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5.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及时提供县(市、区)级计生证明、综治证明,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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