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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江夏学院教师招聘方案

Tag: 福建江夏学院招聘 2013-06-2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主校区座落在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新老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9.88万平方米(1648.14亩)。现有建筑总面积40.9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5.22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及辅助用房20.53万平方米。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服务意识。
  5、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
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江夏学院网(http://fjjx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3、材料提交。请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下午3点(15:00)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要应聘岗位的邮箱,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①《福建江夏学院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历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扫描件);
  ④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无职称可不用提交);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江夏学院网公布。
  5、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考试时间、地点以福建江夏学院网的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2、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资格复核。考生根据我校发布的面试名单,依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原件, 未能如实提供材料(含缺少材料)或未缴费者,不得参加笔试。
  3、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
  (1)笔试:分值为100分, 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分值为100分, 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弃权者,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4、根据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江夏学院校园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招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福建江夏学院网(
http://fjjxu.edu.cn)公布,请及时浏览。
  5、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016。
  福建江夏学院
  附件下载:
  1、福建江夏学院教师招聘一览表
  2、福建江夏学院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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