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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入围考生体检通知

Tag: 泉州市事业单位 2013-01-1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围考生体检的通知
  根据《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通告》有关规定以及考生笔试结果,现公布本次招聘体检入围考生名单,并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入围名单
  详见附件《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体检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1月23日上午
  对象:报考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和泉州市中医院驻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入围考生;
  第二批:1月24日上午
  对象:未列入第一批体检的其他入围考生。
  三、报到地点
  泉州市卫生局办公楼一楼(泉州市区东街445号),考生必须在上午7点40分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
  四、体检标准
  按2005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体检费用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考生需带足费用。
  六、注意事项
  (一)入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必须事先向市卫生局书面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二)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者请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所报考岗位的报名表),不得冒名顶替。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上十点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四)入围考生先行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并公示后,由市卫生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审不合格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不予退还。
  (五)因个人原因而放弃体检的考生,最迟需在1月22日前以传真方式向市卫生局出具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弃权声明(传真号码:0595-22279821)。对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将统一组织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生体检结果将在泉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health.fjqz.gov.cn/)和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公示,请入围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七)体检工作咨询电话: 0595-22255775(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 0595-22119493、22117653、22252033
  附件下载: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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