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靖县招聘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1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本科学历面向全国,大专学历面向本市,中专学历面向本县。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各个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靖县201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6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预防医学等本科职位,本次集中报名时没有招满的职位,2012年9月1日之后继续接受报名应聘,直到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南靖县公务员局(山城镇三卞江滨路140号人事综合楼二楼)。报名工作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县卫生局负责对应聘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012年9月1日之后报名在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596-7822318。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材料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审核。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方法。本科职位(1201-1206)只面试不笔试,大专、中专职位(1207-1218)只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下午2:30-4: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1) 报考1207-1216职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2)报考1217-1218职位的护理、助产职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5分及以上(不包括加分)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二)面试时间和内容
1、面试内容:基础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面试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选岗和聘用
1、体检:按面试或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或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分数)出现并列时,根据以下条件顺序择优选择(排序):(1)同职位的学历高者优先;(2)学历相同的,以在校学习公共科目成绩(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三科成绩总和)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负责。
3、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在该招聘职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207、1208职位报考人员未能招满时,可由报考1206职位的考生递补;1216职位报考人员未能招满时,可由报考1215职位的考生递补;1217职位报考人员未能招满时,可由报考1218职位的考生递补。
4、选岗: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同一职位多个招聘单位的,由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岗顺序按报考职位类别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成绩相同的,依确定体检并列人选方法决定选岗顺序。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缺额补招办法。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预防医学等本科职位,在集中报名时没有招满的,空缺名额2012年9月1日前在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门户网站公布。具体面试办法,由县卫生局会同县公务员局分阶段组织实施。截止2012年12月31日没有招满的名额取消。
六、其他说明
1、本方案由南靖县公务员局、南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执行。
3、本次招聘信息在漳州人事人才网、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www.zzpta.com)、南靖县公务员局(rsj.fjnj.gov.cn)、南靖县卫生局(ws j.fjnj.gov.cn)门户网站公布。
4、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在南靖县卫生医疗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纳入聘用合同内容,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再聘用。
南靖县公务员局 南靖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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