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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35人 5月22日起报名

Tag: 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012-05-1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永委办[2007]73号)的精神,结合永春县事业单位及农村(社区)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235人。
  本次招聘的对象主要为国家任务招收、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职业中专毕业生及计划外自费生)和符合“永政[2001]55号”文件规定、2001年11月以后到永春县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在县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需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其他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5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地点为永春人才市场(街心公园边)。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永春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教育股,咨询电话:0595-23878652。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其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报考人员可参考福建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推荐进行备考。
  被聘用为社区工作的人员,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市、本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可给予加分:服务每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笔试部分加1分,以此类推,延期聘用的最多可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被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村级(社区)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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