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遴选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拟在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2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公开遴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文秘人员1名、外科医生1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文秘人员岗位的遴选范围为本县乡镇所属行政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人员(含县人才服务中心专项事业编制及县直相关单位派遣到乡镇政府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的人员);
2、外科医生岗位的遴选范围为本县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计生服务所中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3、正式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4月底,下同)。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医疗卫生人员另有规定的,外科医生岗位人员按相应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还须符合各岗位以下相应的要求:
(1)文秘人员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乡镇党委秘书、政府文书或人大秘书岗位工作累计满3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文秘工作(含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调到县直单位从事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
(2)外科医生岗位要求男性,具有临床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计生服务所临床外科工作,具有外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7日至5月18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临江镇北大路12号县政府内)三楼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 3842950。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科医生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等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有变动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借调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材料和现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上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下载,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如果相关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超过该岗位遴选人数,相应岗位将按照延长报考时间或调整报考条件等办法再次组织报考。
(四)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面试费50元。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文秘人员岗位笔试科目、内容包括:
2、外科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知识》,内容包括:(1)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政策及法规,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2)《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2003年3月国家计生委科学技术司编)。
3、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如果相关岗位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岗位遴选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另行确定)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若相关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岗位遴选人数但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4、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相应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要求。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3、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另有规定的,外科医生岗位人员按相应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遴选;不按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及取消录取资格的,相应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上杭县人事局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进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拟定录取人选: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并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各岗位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核。
(八)公示:
1、经县人事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拟录取人选所在单位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九)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本次遴选所录用人员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正式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在本次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 上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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