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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妇幼保健院遴选公告

Tag: 福建省遴选公告 2012-03-2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为确保我市医改工作全面落实,经研究,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本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备本省财政核拨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干部身份;
  2、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符合遴选职位条件要求,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4、报考者近二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12日。
  2、报名地点: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考者请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4、资格审查。遴选用人单位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遴选人数达不到3:1的,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
  公开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4月22日下午2:30-4: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的,7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遴选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用人单位应对拟遴选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在拟遴选人选原单位和遴选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报市公务员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2012年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2012年漳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漳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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