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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网热点时评:“打官司难”是为何

Tag: 福建公务员热点时评 2011-12-22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帷幕,现在也已经有很多考生都在准备复习2012年福建公务员春季招考。在申论方面,对于时事资料应该要多关注,把握时代脉搏,在申论写作时才能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的专家们特精选当下热点时评,供广大考生学习!
  【背景资料】
  在封建时代,老百姓讽刺司法腐败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代西方国家,在法官走向司法中立的同时,司法的程序也越来越繁琐,司法离百姓越来越远。我们今天也不时听到老百姓抱怨“打官司难”、“打官司太麻烦”。“打官司难”已经和“就医难”、“上学难”一起,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为担忧的三大难之一。碰着任何一难,都可能一贫如洗,尝尽辛酸。
  【标准表述】
  第一,我们来分析一下我国对于“打官司难问题”的现状:
  首先,当前广大群众在发生纠纷时虽有上法院“讨说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愿,但一旦真正要到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很多当事人才发现自己诉状不会写,律师不知如何请,对于法律用语、举证责任等也不太了解。这样,群众往往就会觉得打官司是一件既困难又麻烦的事情。其次,诉讼成本过高。再次,许多案件的诉讼程序较为复杂,审理时间长,从一审到二审就得大半年时间,如果再加上执行期限,少则一年半载,有的要一两年,甚至数年。而且由于一些法官态度生硬,不热情、不耐烦,服务态度不好,还会使当事人及其亲友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这些都使群众对于打官司产生畏惧心理,以至于有人说“打场官司脱层皮”、“耗时耗财耗精力,最后还是白费力”。第四点,有理却难以打赢。有的案件明明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应当受理,但一些地方法院却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受理。有的案件明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理的时候当事人却不合理地败诉。这样的事情虽然是极少数,但却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最后一点,“执行难”。即使法律作出了有效的判决有时候却难以执行,当事人遭受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债务人的欠款也不能马上追回,打赢的官司这时候相当于白打了。这让人不由得对打赢官司的真正效果产生怀疑。
  第二,我们来看产生原因:
  “打官司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中国现状来看,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经济活动要靠法律来规范与约束,涉及群众经济利益的民商事案件越来越多。与这种需求相比,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在许多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几乎成了“办案机器”;而在中、西部地区法院,法官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二、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法犯法。尽管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在进行廉政建设,努力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的力度,然而必须承认,仍然有些法官在私利的驱动下办关系案、人情案,曲解法律、枉法裁判。甚至有些法官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贪赃枉法,收受当事人的贿赂,完全丧失了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三、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浓厚,无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存在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甚至直接插手法院审判的情况。四、诉讼当事人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一旦判决或者执行结果没有符合心理预期,也容易产生“打官司难”的情绪。
  面对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些解决对策:要继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完善现有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有效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调解适合我国国情,通过把讲理与讲法相结合,在解决群众纠纷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地分流群众的诉讼需求,减轻各级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调解在纠纷解决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将会有力地缓解“打官司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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