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福州 泉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漳州 厦门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12年闽江学院政治辅导员公开招聘

Tag: 闽江学院公开招聘 2011-12-20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闽江学院2012年政治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现就闽江学院2012年政治辅导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10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3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4、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学历须为“211工程”高校毕业或本科学历为“985工程”高校毕业。
  5、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全面,未受过刑事处罚。
  6、大学期间担任班级学生干部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年。
  7、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
mjxyrsc@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及应聘岗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送个人求职简历。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7日起至2012年1月4日止。求职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习、工作经历;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入党时间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需加盖校级学工部门确认公章);
  (5)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通知所在单位。
  2、资格审查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可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2012年1月6日,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学工部、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于1月7日前通知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考试
  1、报到:1月11日全天(8:30-17:00),应试人员报到,地点设校本部人事处办公室(大学城文贤路1号,乘41、48路公交车可达)。报到时须提交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同时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提交送审。人事处审查应试人员材料并办理准考证。
  2、笔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12日上午进行,地点另定。笔试试卷原则上由设区市以上考试中心提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保证试卷安全。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月12日下午6:30前张榜公布并逐一通知。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13日进行,地点另定。面试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仪态形象、综合分析能力和业务能力。每人限时15分钟,其中应聘演说5分钟(含自我介绍),回答公共试题及评委提问10分钟。面试试题原则上由设区市以上考试中心提供。
  面试评委7-9人,由职能部门(人事处、学工部、组织部、团委等)负责人、系党总支书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职务。面试评委在面试前一天差额抽签产生。
  4、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为1:1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5、考试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1、按照拟聘人数与报考者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校人事处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或学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缺席者,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2、校招聘工作小组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闽江学院人事处0591-83761116
  闽江学院学工部0591-83761156
  2、监督电话: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0591-83761523
  附件:闽江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闽江学院人事处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