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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网法律重点复习题(十三)

Tag: 福建公务员法律重点 2011-12-16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已经结束,考生可开始准备201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现将法律重点练习题整理如下,供考生提前复习。广大考生也可以根据《福建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复习。
  1.下列行为中,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是(   )。
  A.父母逼迫19周岁的女儿嫁给一外地人
  B.某小学将学习成绩垫底的王某开除
  C.某网吧负责人让16岁的小明进网吧玩游戏
  D.由于家庭生活困难,老王不让自己10岁的儿子上学
  2.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
  A.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丙承担违约责任
  3.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设立了分公司,该分公司所欠债务应(   )。
  A.由该分公司独立承担
  B.由该分公司承担,该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C.由该集团承担
  D.由该集团宣布该债务无效
  4.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答案解析:
  1.A。【解析】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公民属于未成年人,A项中被迫嫁人的女儿超过了18周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D项错误。
  2.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3.C。【解析】《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4.C。【解析】全国人大的常设性委员会主要是指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因此A项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因此D项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B项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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