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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续工作

Tag: 事业单位后续工作 2011-12-09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1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已于12月7日结束,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现将招聘单位的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与考核工作
  (一)请招聘单位于12月16日前组织进入体检考生到指定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医院(下同)体检,体检医院要严格保密,主检医师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须告知体检人员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各单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通知体检考生体检结果。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应另行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资质的医院进行,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三)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结果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公务员局事业改革处。
  (五)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公务员局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2012年1月6日前上报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公务员局事业改革处在厦门人事网、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拟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附件:
  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1年秋季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厦门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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