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宁德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推荐人选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1〕7号)要求,现将宁德市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推荐人选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1年7月17日上午7:50。
二、体检地点
宁德市中医院门诊大楼三楼体检中心(蕉城区东湖路16号)。
三、参加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向有关院校通报。
3、体检前一天晚上要注意休息,保证睡眠充足,避免熬夜、饮酒或剧烈运动。晚餐应清淡,晚上八点以后不再进食,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
4、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1寸)、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内需由考生填写的栏目,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本次体检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参检人员食宿自理,体检期间应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
9、如联系方式有变更或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参检人员,请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党群科联系确认体检事宜。
联系电话:0593-2883919(市委组织部党群科)
附件:宁德市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推荐人选体检名单
一、体检时间
2011年7月17日上午7:50。
二、体检地点
宁德市中医院门诊大楼三楼体检中心(蕉城区东湖路16号)。
三、参加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向有关院校通报。
3、体检前一天晚上要注意休息,保证睡眠充足,避免熬夜、饮酒或剧烈运动。晚餐应清淡,晚上八点以后不再进食,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
4、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1寸)、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内需由考生填写的栏目,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本次体检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参检人员食宿自理,体检期间应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
9、如联系方式有变更或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参检人员,请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党群科联系确认体检事宜。
联系电话:0593-2883919(市委组织部党群科)
附件:宁德市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推荐人选体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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