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血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省血液中心为公益性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由省财政核拨,现有职工149人。负责福州地区采供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科研、教学任务。因工作需要,经福建省公务员局、卫生厅同意,我中心拟向社会招聘本科学历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无偿献血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持有全国或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及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卫医政发[2010]69号)对采供血人员的健康要求;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织报名
报名人员可向省血液中心办公室投寄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能反映自己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的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类证书可以先寄复印件,但考试当天应提交原件。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4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28号,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813888
电子邮箱:fjxyzx@163.net
2.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成合计分,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折算的合计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初定2月下旬,具体时间于2月中旬在福建省血液中心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报经省卫生厅审核后决定是否递补。
6、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卫生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通过考试考核确定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及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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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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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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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采供血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2
|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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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无偿献血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持有全国或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及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卫医政发[2010]69号)对采供血人员的健康要求;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织报名
报名人员可向省血液中心办公室投寄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能反映自己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的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类证书可以先寄复印件,但考试当天应提交原件。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4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28号,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813888
电子邮箱:fjxyzx@163.net
2.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成合计分,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折算的合计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初定2月下旬,具体时间于2月中旬在福建省血液中心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报经省卫生厅审核后决定是否递补。
6、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卫生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通过考试考核确定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及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血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