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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有关事项说明

Tag: 遴选公务员 2010-12-29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团省委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现将福建省共青团公开遴选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精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任职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二、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精神,任职试用期未满但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三、根据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团(工)委干部如系选调生身份的,须在基层工作满3年方可报名。
  四、博士研究生选调生工作须满1年,硕士研究生选调生工作须满2年,方可报名。
  五、职位1的报名对象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年轻公务员指:全省公务员中的科级干部(含正科级或副科级),且符合公开遴选通知规定的职位1参选条件。
  六、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11年1月14日前,证明材料最迟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提供。提交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主要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调入资格。
  团省委公开遴选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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