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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司法局招聘120名专职社工公告

Tag: 泉州招聘 2010-12-0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精神,现将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的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职社工的性质和任务
  社区矫正领域的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专职社工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专职社工属于编外聘用人员,经过统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专职社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二)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定矫正计划方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犯罪心理矫正等;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指导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
  (五)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泉州地区,在当地有居住场所或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的;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开除以上处分;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在司法所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编外人员经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审查确认,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并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三、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职社工12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12月8日至12月14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于12月14日17:30关闭。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报名期间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12月9日至12月16日上午11:30止。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由考生通道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缴费:报考人员可于提交个人人信息后或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
  (四)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于2011年1月17日至1月2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由考生通道登录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科目:公共基础(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等)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查询。
  (五)面试:
  面试工作有关要求:
  1.面试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事先提供下列材料供资格审核:
  (1)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外)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六)总成绩合计:采取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规定的比例计算。
  六、考核、体检和聘用
  (一)考核: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1.体检对象的确定: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核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
  (三)决定聘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
  七、专职社工待遇与保障
  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县(市、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专职社工月工资在1200元以上,对续聘人员工资应有适度增加,具体标准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手续。
  专职社工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八、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公布前,主管部门将为有关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2011年1月22日前)向市司法局政治部提供相关有效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相关资历计算、相关证件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三)2010年11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泉州市市外高校的泉州市生源,均视为本市报考者。
  (四)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五)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六)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从泉州人事网的考生咨询栏目进行咨询,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咨询电话:0595-22115511。
  招聘工作政策、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595-22377590;
  监督电话:0595-22381115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8号(泉州市司法局)
  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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