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法干警定向招考考核对象公示
说明:
1、本表总成绩系根据《福建省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中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得出;
2、弃权及未参加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不排名,取消体检资格;
3、备注栏带“*”号为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人员;
4、职位调剂均在同县(市)中进行,并在备注栏注明;
5、本名单如有失误,请与南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99-8822222。
附件:南平市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考核对象名单公示
1、本表总成绩系根据《福建省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中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得出;
2、弃权及未参加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不排名,取消体检资格;
3、备注栏带“*”号为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人员;
4、职位调剂均在同县(市)中进行,并在备注栏注明;
5、本名单如有失误,请与南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99-8822222。
附件:南平市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考核对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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