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隶属于福建省水利厅,为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福建省溪源水库防洪、排涝、度汛的管理以及水库维护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本处从事水库闸门等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或工程结算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热爱水利事业,能吃苦耐劳,适应水利艰苦行业工作、生活环境。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发布信息方式
本招聘信息和今后的招聘进程安排及结果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公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
1、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者均可报名。符合条件者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表等原件到我处报名或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表等复印件寄往我处,并注明应聘岗位、联系电话、联系方式。
2、报名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文大楼9层
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邮编350001。
3、报名电话:0591-87615225 传真:0591-87615225
4、联 系 人:邱先生 Email:fjwaterxiyuan@126.com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9月24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负责实施,并接受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的监督指导。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分占综合成绩60%(综合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根据考试的综合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与复审;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以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3、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聘用者,须与本处签定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福利按本处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热爱水利事业,能吃苦耐劳,适应水利艰苦行业工作、生活环境。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 业 | 人 数 | 岗 位 | 要求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专业技术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闸门运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专业技术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1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闸门运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本招聘信息和今后的招聘进程安排及结果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公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
1、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者均可报名。符合条件者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表等原件到我处报名或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表等复印件寄往我处,并注明应聘岗位、联系电话、联系方式。
2、报名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文大楼9层
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邮编350001。
3、报名电话:0591-87615225 传真:0591-87615225
4、联 系 人:邱先生 Email:fjwaterxiyuan@126.com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9月24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负责实施,并接受福建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的监督指导。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分占综合成绩60%(综合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根据考试的综合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与复审;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以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3、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聘用者,须与本处签定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福利按本处规定执行。
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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