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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之提出对策的原则和程序

Tag: 公务员考试提出对策 2010-08-25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考试主要是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所处理的实际问题,所以自然要对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查。应注意的是,应试者如果想提出实际而又实用的对策,就必须先弄清楚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并分清其中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然后针对各种原因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提出策略是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关键环节,它重点考查应试者思维的开阔度、探索创新意识、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对策方案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需要扎实的知识和理性的判断。下面我们就来对提出对策的原则和程序做具体分析。

  一、提出对策的原则
  1.准确定位
  应试者应仔细阅读申论的题目,看清命题者设定的身份(即“虚拟身份”)。这就是说,只是作为政府的一般工作人员,而不是承担专项职能并有独立解决问题的权力的决策人员。提出的“方案”,是供政府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在决策时参考的。在应试者作答的试卷中,有一些“方案”就与应试者的虚拟身份不相称,有的是以政府领导机关的口吻向辖属部门下达指令、兴师问罪的,有的是替代法院审理案件的……身份定位错了,提出的问题一旦“走偏”,解决问题的任务更是无法完成了。
  2.具有针对性
  所谓的针对性是指应试者提出的对策必须是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所提出来的,而且方案的表述要分清主次、详略得当。针对主要问题,方案加大笔墨,重点叙述。而针对次要问题,方案要适当简略,切忌不可喧宾夺主,把重点放在了讲解次要问题上,而忽略了主要问题,或者面面俱到、舍本逐末。
  3.具有可行性
  所谓可行的意见或办法,应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问题”要明确“归口”,要有直接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或职能机构去处理、落实。二是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步骤、办法。三是要考虑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必备条件,切忌模糊、脱离实际和坐而论道。下面对可操作性做一些分析:
  第一,针对政府部门及其他主体提出的方案,必须保证相应的政府部门及其他主题能够贯彻落实。如果相应的政府部门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去落实提出对策的话,则方案就没有可行性。
  第二,提出的对策必须具体明确,有详细而具体的步骤、方法。
  第三,提出的对策必须具有时效性,能够满足材料中对解决问题的时间要求。比如,材料要求针对紧急火灾提出灭火措施,那么一定不要大谈如何去发明新式灭火器材来扑灭大火。
  4.具有全面性
  有的应试者提出的对策有一部分是合理的,但是有些地方缺乏考虑,甚至还遗漏了重要的方面。申论考试给出的材料所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一方面,而是多个方面,有的应试者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概括出其中的一点,结果自然是挂一漏万,以偏概全,整个方案也必然经不起推敲。

  二、提出对策的程序
  与申论写作提出论点的方法不同,提出对策的过程就是决策的过程。要想提出正确的对策,决策的过程就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从理论上来说,决策的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步,诊断问题所在,确定决策目标;
  第二步,收集尽可能完备的资料和信息,为制定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保障;
  第三步,依据尽可能完备与可靠的信息,对发展的趋势变化作出准确的预测;
  第四步,拟定各种可行的备选方案;
  第五步,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与不可行性评价;
  第六步,从各种备选方案中选出最优方案。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提出对策的根本思维方法就是辩证思维。具体来说,就是灵活、巧妙地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再充分发掘矛盾的共性,抓住矛盾的个性。这是因为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之间是相互转化的,它们之间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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