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泉州师范学院第三批招聘简章
因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需要,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人。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招聘简章。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人数(见附件一)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
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上人员中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初审
1、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2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2)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信函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待面试前验证。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0年6月8日—2010年6月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东海校区行政办公楼803室、802室)。联系电话:2278307022919536。
(2)信函报名。
应聘者按照报名要求将材料邮寄到“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362000)。信函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报名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教师考试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以试讲(15-20分钟)、口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管理人员的考试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
六、确定体检人选
1、考试考核总成绩达到75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果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www.qztc.edu.cn)公示七天。应聘者可通过登陆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或向学校人事处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八、签订聘用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经考核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二O一O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