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保监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的要求,现将福建保监局2010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及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局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资格复审:2010年3月1日下午15:00-17:00。
专业科目考试:2010年3月2日上午9:00开始。
面 试:2010年3月3-5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二)地点
福建保监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1层
乘车路线:乘坐飞机的考生,可乘坐机场大巴到阿波罗大酒店,再转乘51、52路公交车至古三座站下车;乘坐火车的考生,可乘坐51、22、5路公交车至古三座站即可。
三、有关要求
(一)采取两轮面试。所有考生均须在3月3日上午8时40分到达指定候考室,8时50分还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可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考时参考。
(三)所有面试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即8:30)到达考场。
(四)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现场(均为原件):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获奖证明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五)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拟招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面试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七)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八)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1593
传真:0591-87767956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及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局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备注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901743001
|
王清流
|
743135021806
|
104.4
|
|
赵文冠
|
743135512621
|
|
|||
涂金叶
|
743135523226
|
|
|||
赵颖
|
743135013218
|
|
|||
李熙
|
743135511308
|
|
|||
饶贵添
|
743143143328
|
|
|||
薛玉连
|
743135021807
|
|
|||
谢作修
|
743135522507
|
|
|||
肖光辉
|
743143125717
|
|
|||
刘宇炜
|
743135512818
|
|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901743002
|
邹芳
|
743135510928
|
106.5
|
|
林烨
|
743135510522
|
|
|||
李昕
|
743135511829
|
|
|||
林丽芳
|
743135510717
|
|
|||
黄钧铭
|
743135510521
|
|
|||
梁彦
|
743142070315
|
|
|||
伍鹏
|
743142085415
|
|
|||
郑召锋
|
743141043222
|
|
|||
李昭赢
|
743135510528
|
|
|||
孟丹
|
743135011002
|
|
|||
林霞
|
743135533709
|
|
|||
邱路
|
743149011923
|
|
|||
邓长庆
|
743135532925
|
|
|||
林植
|
743111217902
|
|
|||
游旭东
|
743135022111
|
|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资格复审:2010年3月1日下午15:00-17:00。
专业科目考试:2010年3月2日上午9:00开始。
面 试:2010年3月3-5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二)地点
福建保监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1层
乘车路线:乘坐飞机的考生,可乘坐机场大巴到阿波罗大酒店,再转乘51、52路公交车至古三座站下车;乘坐火车的考生,可乘坐51、22、5路公交车至古三座站即可。
三、有关要求
(一)采取两轮面试。所有考生均须在3月3日上午8时40分到达指定候考室,8时50分还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可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考时参考。
(三)所有面试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即8:30)到达考场。
(四)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现场(均为原件):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获奖证明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五)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拟招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面试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七)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八)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1593
传真:0591-8776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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