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科技活动中心公开招聘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月22日—2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卫生局三楼人事科(钟法路24号);
3、相关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0年3月3日下午3:00时。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
机算机网络管理职位为网络工程师教程(第3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教程、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教程;行政与财务管理职位为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应用、行政后勤事务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财务处理、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及审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同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由卫生局、用人单位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之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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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
学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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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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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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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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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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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管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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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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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本科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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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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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数据库管理工程师
②软件设计师
③大学英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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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财务管理
|
1
|
|
行政管理
|
本科
|
不限
|
漳州市区户籍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月22日—2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卫生局三楼人事科(钟法路24号);
3、相关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0年3月3日下午3:00时。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
机算机网络管理职位为网络工程师教程(第3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教程、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教程;行政与财务管理职位为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应用、行政后勤事务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财务处理、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及审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同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由卫生局、用人单位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之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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