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政府办关于《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岩委办[2006]58号)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民政局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和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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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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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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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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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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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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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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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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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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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
(不含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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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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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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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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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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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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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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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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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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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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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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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精神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从事医疗护理工作人员肝功正常,无大三阳,无甲亢、无糖尿病,无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同时护理人员要求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4、报考医生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护士和药剂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龙岩市外生源应具有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从11月2日起至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办公室(上杭县紫金南路10号),联系人:林汉华、谢敏,联系电话:(0597)3842858。
3、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原件和以上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费80元/人。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试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指导监督下,由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组织实施,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50%)
1、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医学、药剂、护理)比例占70%,精神科专业相关知识(医学、药剂、护理)比例占30%;
2、开考原则: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应按1:3,若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按有关规定报批后才可开考;
3、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龙岩市民政局。
(二)面试:(50%)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及体检对象,并组织做好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为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政治素质等;体检要求参照本招考简章资格条件中有关身休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考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规定参加面试。其中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
2、参加“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的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可按龙政办〔2007〕152号文件规定给予加分,办理加分的相关材料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六、聘用与待遇
1、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龙岩人事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被聘用人员均需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单位不提供住房。
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
二OO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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