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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汇总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Tag: 法律常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09-09-1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63.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依法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承租人和被转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

被转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转租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也参与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64.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

 

转租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原租赁期。但是,如果出租人同意,并且和承租人签订了相应的补充协议,那么转租期限就可以比原租期长。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65.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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