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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总

Tag: 法律常识福建公务员 2009-09-05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如果从事了上述的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双方因此诉至法院,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以前能够提供房产证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抵押还是有效的。

 

2.       什么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3.       预购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吗?

可以。预购人在经济适用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其预购的经济适用房,但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并持审核证明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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